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的主要职责是:开展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推动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进步;在全市开展农业技术服务,指导农业新技术、新成果、新品种的示范推广;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内设水稻、茶叶、油料、小麦、资环、植保、栽培等7个专业研究所和办公室、科研管理科等7个机关管理科室。辖有信阳市农业科学院试验农场、信阳市农业科学院机关服务中心2个二级单位(自收自支)。信阳市农业科学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本决算仅为院本级决算,不包括所属的2个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959.80万元,支出总计3102.5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81.97万元,增长24.47%;支出总计增加627.86万元,增长25.37%。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变动。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59.8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8.87万元,占80.37%;事业收入520.92万元,占17.60%;其他收入60.01万元,占2.0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1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5.39万元,占53.68%;项目支出1437.20万元,占46.3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378.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289.33万元,增长13.85%。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长。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639.1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67.99万元,增长21.56%。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9.1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67.99万元,增长21.56%。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的增长。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39.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1755.24万元,占66.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6.69万元,占6.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5.09万元,占2.09%;城乡社区支出500.00万元,占18.95%;农林水支出0.44万元,占0.02%;住房保障支出82.64万元,占3.13%;其他支出79.00万元占3.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8.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的调整及部分省级、国家级财政项目经费按申报审批程序下达,未列入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40.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5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省级、国家级财政项目经费按申报审批程序下达,未列入2017年部门财政预算。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59.81万元,支出决算为38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5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增长。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92.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44.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退休费、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4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72.6万元,增长5.11%。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的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5.40万元,完成预算的48.8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预算的8.3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57万元,完成预算的35.7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预算的4.7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及公务运行维护费的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8万元,下降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4.35万元,增长65.4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65万元,下降8.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8万元,下降62.7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院有因公出国(境)学术交流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文件执行各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落实上级有关部门厉行节约,压缩开支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控接待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4.35万元,占17.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8.57万元,占73.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8万元,占9.7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35万元。全年安排茶叶所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学术交流支出4.35万元,主要用于参加考察访问及学术交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8.5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的维修、保险及油耗。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相关业务单位的来访的接待。2017年度共接待来访39批次,人数156人。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7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2017年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2017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农业科学院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农用试验专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农业科学院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农业科学院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