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Excel表格)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地方史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指导市直各部门和各县区史志编纂工作。
(二)负责市本级志书的资料征集、整理、编纂、出版工作;指导县区志、市直部门志的编辑出版工作。
(三)负责《信阳年鉴》的编辑出版工作,并为省政府《河南年鉴·信阳卷》撰稿;负责指导、管理县、区年鉴编辑出版工作。
(四)负责本市方志资源、姓氏源流资源的开发,拓展史志为现实服务的领域,指导修志、用志活动;负责本市各类地情资料书刊,地方志音像制品的编辑、审定、出版工作。
(五)负责史志资料管理,改革市情资料的储存方式,建立史志资料信息网络,开发市情信息,开展用志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室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属市本级决算,无纳入预算的二级机构。现有内设科室秘书科、地方史志工作科、年鉴工作科、资料信息科。
第二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47.75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30.43万元,下降10.94%,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中心发放。2017年度支出总计277.7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22.04万元,增长8.62%。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兑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内工资。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47.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7.95万元,占79.90%;事业收入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49.79万元,占20.1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7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7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7.95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80.23万元,下降28.84%,变动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中心发放。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28.00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27.75万元,下降10.85%。变动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2.0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75万元,下降10.85%。变动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29万元,占3.20%;住房保障(类)支出7.29万元,占3.32%;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3.13万元,占93.48%;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2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2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8.9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19.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99.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47.19万元,下降18.45%。变动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转养老保险中心发放。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79.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1万元,完成预算的56.2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7万元,完成预算的26.3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本室严格压缩各项公务接待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8.07万元,增长263.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95万元,增长59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81万元,增长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31万元,增长15.0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省科技厅负责同志的热情推荐下,经信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准并报信阳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派《信阳年鉴》编辑部主编随团赴美国参加科技孵化器及风险投资管理培训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全市乡镇志编纂任务压茬推进,县区调研指导任务加大;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县区来市汇报请示乡镇志编纂工作次数增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95万元,占53.4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1万元,占25.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7万元,占21.2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5万元。全年安排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提高《信阳年鉴》编辑部主编业务能力,更好地指导全市《信阳年鉴(科技卷)》编纂、全市科技创新工作,将信阳市科技创新工作培育的新成果、创新的新思路、发展的新经验载入史册,留于后人,以启未来。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用餐。市史志办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6个、来访人员13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本室对“三公经费”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4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开支,收到了一定的效果。2017年度,公车运行与公务接待费实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大福度下降。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4.91万元,比2016年增加27.35万元,增长40.4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志书印刷费用增长,行政办公成本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史志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地方史志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