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Excel表格)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信阳市审计局是信阳市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综合经济监督部门,在市人民政府和河南省审计厅的领导下,负责全市审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审计局内设14个机构,下设信阳市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中心、信阳市审计科学研究培训中心二个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没有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60.81万元,支出总计1823.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12.02万元,增长16.88%;支出增加111.39万元,增长6.51%,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大幅增长。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160.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90.45万元,占92.1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70.36万元,占7.8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8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23.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90.45万万元,支出总计1747.04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45.66万元,增长7.9%;支出增加35.03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养老准备期工资兑现等支出大幅增长,财政增加人员经费预算。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0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8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5.03万元,增长2.05%。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普遍增资、养老保险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586.79万元,占90.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54万元,占4.6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1.48万元,占1.8%;住房保障(类)支出47.23 万元,占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63.35万元,支出决算为174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年底部分大型审计项目尚在实施,当年支出费用未及时结算。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733.59万元,支出决算为73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969.51万元,支出决算为853.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审计项目尚在实施,当年支出费用未及时结算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1.54万元,支出决算为8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 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47.23万元,支出决算为4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7.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及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3.3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35.03万元,增长2.05%。变动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增长,大项交叉审计项目增多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38.19万元,完成预算的48.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57万元,完成预算的97.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2万元,完成预算的37.49%。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6.56万元,下降48.9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1.72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4.8万元,下降50.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4万元,下降29.83%。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有公务人员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执行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和压缩了公务接待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57万元,占38.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2万元,占61.8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0人和0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6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23个、来访人员119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审计局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确定各项具体指标。2017年共对政府投资审计项目购买服务、审计外勤经费、金审工程等3个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853.2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三个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经济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我局绩效自评结果为优。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23.4万元,比2016年增加111.39万元,增长6.5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资、养老保险费用等支出增长,大型交叉审计项目增多,审计成本加大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2.6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0.6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3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3.1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5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审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