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衔接平衡区域性规划、各主要行业和部门的行业规划与专项规划;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高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
(三)参与分析研究全市财政、金融运行情况,研究提出政府融资的政策措施;贯彻财政、货币和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问题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牵头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投资类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四)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全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承担规划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申请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安排市级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政策性贷款建设资金使用方向和市政府政策性投资公司固定资产投资活动;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审批市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概算和初步设计;指导全市工程咨询业发展。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我市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现代城镇体系、自主创新体系的战略、目标、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承担组织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并协调实施和进行监测评估的责任;编制并组织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方案),积极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主体功能区建设;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国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城镇化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八)承担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的责任;监督执行全市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问题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及与国家、省衔接调整进出口总量计划;提出粮食、棉花、食用植物油等重要物资和商品的市级储备计划。
(九)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市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负责拟订全市能源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等能源的规划建设管理;提出发展新能源和能源行业节能的政策措施。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节能减排重大项目;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二)承担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责任;起草全市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和重大建设项目稽察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年度重点项目选择指导目录;组织对重点项目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全过程监管,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全市稽察监管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和政策投资项目稽察;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投标工作,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加快项目联审联批,推进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市口岸工作。
(十四)起草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规范性文件。
(十五)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二级预算单位3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所属3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 信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3 信阳市节能监察局
4 信阳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第二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315.87万元,支出总计3182.38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999.83万元,增长44%,支出增加747.42万元,增长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承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加。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年度承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31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1.56万元,占9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182.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3.58万元,占42%;项目支出1828.8万元,占5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3261.56万元,支出决算3134.5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36.72万元,增长47%,支出增加744.04万元,增长31%,变动的主要原因:年度承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4.5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44.04万元,增长31%。变动的主要原因:年度承担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4.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40.94万元,占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7.54万元,占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6.43万元,占1%;住房保障(类)支出69.64万元,占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46.5921万元,支出决算为313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上级交办临时性重点工作,市财政临时追加预算资金。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71.47万元,支出决算为88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合同价款。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年初预算为27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年初预算为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合理控制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99.8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往年结转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23.7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抚恤(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6万元,支出决算为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3.94万元,支出决算为4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66万元,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75.9万元,支出决算为6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05.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2.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等;公用经费373.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344.76万元,下降21%。变动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67.83万元,完成预算的7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的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7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1.55万元,增长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03万元,下降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3.59万元,增长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合理安排公车出行,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承接上级调研督查接待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4.83万元,占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3万元,占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为0,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4.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4.83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加油维护。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单位。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381个、来访人员3482人次。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5.7万元,比2016年减少7.91万元,下降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