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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⑴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及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风景名胜区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关组织实施。
⑵综合管理全市工程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国家、省制定的各类工程的概算定额、费用定额和劳动定额在全市正确贯彻实施;组织制定并发布各类工程的补充定额并监督实施;按照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建设用地指标和工程造价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定,结合全市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
⑶负责全市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和建筑节能的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工程监理、施工安全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建筑市场、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重点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的管理、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
⑷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统筹规划全市建设行业企业的发展,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安装、装饰装修、水泥制品等企业资质评定和审验的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建设相关企业开拓对外建设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业务。
⑸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参与制定全市城镇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定城镇建筑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管理;承担对历史文化名城相关事项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主管全市风景名胜区工作,负责全市风景名胜区的建设、审查报批和保护、管理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工作;管理城市建设档案。
⑹负责对风景名胜区、建筑市场、工程质量等实施监督、监察、检查与管理;协同有关部门,依法直接查处重大建设违规违法案件;对城市建设执法监察实行行业管理。
⑺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相关政策;指导、监督全市城市综合开发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区城市综合开发工作。
⑻拟定全市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指导行业的技术进步工作;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成果推广,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创新和建筑节能工作。
⑼制定全市建设行业人才培养规划;指导建设行业职工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⑽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工作;指导行业的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劳动标准、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作;负责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的财政预算、统计、审计和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职工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
⑾指导管理全市建设行业的相关学会、协会等社团和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⑿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1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本级、所属11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浉河分局
3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桥分局
4 信阳市城建监察支队
5 信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6 信阳市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7 信阳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8 信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9 信阳市房屋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
10 信阳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站
11 信阳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办公室
12 信阳市建筑技校(经费差额)

 

第二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206.14万元,支出总计4429.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456.09万元,增长52.95%。支出增加863.96万元,增长24.23%。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20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5.96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0万元),占91.67%;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50.18万元,占8.3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42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29.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855.96万元、支出总决算4009.1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1117.14万元,增长40.7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90.59万元,增长53.11%。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1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0.5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30.59万元,增长55.48%。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9.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83.44万元,占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05.33万元,占1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9.75万元,占2.24%;城乡社区(类)支出3165.98万元,占78.97%;住房保障(类)支出164.63万元,占4.1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787.5599万元,支出决算为4009.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8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9740万元,年初未安排。财政追加其他普通教育经费。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年初未安排。财政追加中专教育经费。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年初未安排。财政追加高等职业教育经费。
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16万元,年初未安排。财政追加其他职业教育支出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9.371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8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工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3.8491万元,支出决算为224.3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4293万元,支出决算为30.42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1.1748万元,支出决算为81.70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54.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3名职工死亡。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年初未安排。财政追加退役士兵安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7135万元,支出决算为15.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退休,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相应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0902万元,支出决算为16.5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9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未调整到位。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4493万元,支出决算为73.19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不一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38.8411万元,支出决算为420.5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死亡及人员退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21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365.8757万元,支出决算为133.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支出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17.9194万元,支出决算为18.6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支出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市政公用行业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7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8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调整支出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59.3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16.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准备期工资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559.3762万元,支出决算为716.5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准备期工资调整。
5.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4.3088万元,支出决算为134.62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09.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95.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13.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430.59万元,增长55.48%。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扬尘治理平台建设。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80.66万元,完成预算的79.0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预算的172.9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的39.9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严格按要求执行;本年购置3辆电动,年初未纳入预算。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0.55万元,增长0.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92万元,增长4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37万元,下降36.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购入三辆电动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1.88万元,占64.3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8.78万元,占25.6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团组数为0,人数为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1.8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23.1万元,购置车辆3台,为电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7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加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28.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招待。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65个、来访人员1600多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未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1.75万元,比2016年增加80.13万元,增长26.5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的养护。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汇总)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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