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拟定全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规章制度,制定统一的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制度,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指导和监督市直各部门后勤服务工作,指导各县区有关机关事务工作。
2、负责市级重要公务、政务接待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公务、政务接待工作。
3、负责市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定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能源消耗定额并督促检查;指导全市公共机构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并对能源消耗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研究。
4、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会同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用车;负责全市一般公务用车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
5、负责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市四大班子领导和机关的后勤服务工作。
7、依法统筹安排机关用地;负责行政办公区及办公楼安全保卫、消防、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及公共设施的管理服务工作。
8、依法制定和组织实施机关资产管理的具体制度,制定实物定额和服务标准,指导协调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9、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于2007年11月成立,2008年12月市行政办公区启用后正式运行,现为市政府直属的、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挂人事教育科牌子)、接待科(挂信阳市接待办公室牌子)、计划财务科、节能监督科、房产基建科、保卫科、车辆管理科、监察室等8个职能科室。下属市直行政办公区服务管理中心、市直房产物业管理维修中心、市百花之声管理中心(行政会务中心)3个二级机构。
机关事务管理局有二级预算单位0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所属0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
…… ……
第二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017.36万元,支出总计3408.50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54.92万元,下降1.79%,支出总计增加796.41万元,增加 30.48%。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上年财政拨款结余资金进行结转。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1、行政办公区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建筑物和设备经过近10年运转使用,进入维修和设备更换多发期,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
2、百花之声于2010年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管理,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也大幅度增加;
3、由于物价上涨及行政办公区工作人员日益增加等因素,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由2008年不足1000人次/日增加到2200人次/日,部分管理运行成本增加,从而增加了预算支出费用;
4、由于信阳市工资标准调整,准备期结算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在编人员的各项工资及社保缴费金额大幅度提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逐年增加每年超700万元,都大大增加了预算支出费用。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017.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7.57万元,占95.0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9.79万元,占4.96%。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408.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3.44万元,占30.03%;项目支出2385.06万元,占69.97%;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867.5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04.71万元,下降6.66%。支出总决算3258.7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6.62万元,增加24.75%。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财政在其它收入拨款149.79万元,2016年财政拨款结转部分资金。支出增加主要由于人员工资、社保缴费标准提高,行政办公区设施、设备进入维护、维修改造高峰期,每年费用都在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8.7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5.6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46.62万元,增长24.75%。变动的主要原因:
1、行政办公区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建筑物和设备经过近10年运转使用,进入维修和设备更换多发期,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
2、百花之声于2010年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使用管理,运行管理和维护费用也大幅度增加;
3、由于物价上涨及行政办公区工作人员日益增加等因素,机关食堂就餐人员由2008年不足1000人次/日增加到2200人次/日,部分管理运行成本增加,从而增加了预算支出费用;
4、由于信阳市工资标准调整,准备期结算工资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及信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不断提高,在编人员的各项工资及社保缴费金额大幅度提高,聘用人员工资福利每年超700万元,都大大增加了预算支出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58.7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58.71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40.20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5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4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随着办公区投入使用年限增加,各种设备老化,用于行政办公区日常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维保、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以及水电燃气等后勤保障工作所用的项目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75.2277万元,支出决算为87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1.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各类保险缴费增加了收入支出。另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承接的各项临时性保障工作较多,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64.9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38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办公区投入使用年限增加,各种设备老化,用于行政办公区日常建设、安全保卫、消防维保、设施设备维修、维护以及水电燃气等后勤保障工作所用的项目支出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3.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89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56.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223.96万元,增长34.47%。变动的主要原因:1、人员工资调整,各类保险缴费增加了收入支出。2、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承接的各项临时性保障工作较多,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3、行政办公区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建筑物和设备经过近10年运转使用,进入维修和设备更换多发期,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万元,支出决算为11.84万元,完成预算的17.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70万元,完成预算的1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14万元,完成预算的34.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政策落实后,由于我局承担着全市重要公务接待和大型会议、活动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节假日期间经常有接待服务保障任务,为确保任务用车需要,根据上级要求核定我局机关保留一般公务用车编制为1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暂安排每辆车5万元。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计划从节约“三公”经费中拨出部分资金用于扶贫联系村板岗村的帮扶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4.82万元,下降55.5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3.25万元,下降69.9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57万元,下降20.3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6年承接的各项临时性保障工作较多,如具体负责2016年市五次党代会的后勤保障工作等,增加了公务用车和接待费用。2017年为本局正常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70万元,占48.1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14万元,占51.8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组团人数0个,累积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7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一般公务用车1辆,接待用车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6.14万元。主要用于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0个、来访人员1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没有项目,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7年度没有项目,部门决算中未增加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6.76万元,比2016年增加104.2万元,增长41.2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承接的各项临时性保障工作较多,增加了公用经费支出。另行政办公区2008年投入使用以来,建筑物和设备经过近10年运转使用,进入维修和设备更换多发期,维修费用大幅度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接待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