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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航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航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民航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航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民航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贯彻执行民航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定市民航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市民航机场的规划及建设工作。
(三)负责协调与民航主管部门、航空公司、军方及相关机场之间的关系,维护正常民航运输秩序。
(四)指导并协助相关部门监管市民航运输和安全工作,协调相关部门依法组织实施空域净空管理。
(五)协调开展航空航线、航班运行业务,制定航空发展计划。
(六)研究制定和完善民航机场应急救援预案,协调有关部门对发生在民航机场区域内的紧急事件实施救援和处置。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航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安全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市民航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市民航局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及所属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051.81万元,支出总计3043.0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7666.52万元,下降71.53%。支出总计减少7644.81万元,下降71.53%。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信阳明港机场工程项目趋于完工,项目资金减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信阳明港机场工程项目趋于完工,项目资金减少。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05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12.64万元,占98.72%;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9.17万元,占1.2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04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01万元,占8.05%;项目支出2798万元,占91.9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012.6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3003.8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7705.69万元,下降71.89%。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7683.98万元,下降71.89%。变动的主要原因:信阳明港机场工程项目趋于完工,项目资金减少。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3.8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71%。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下降7683.98万元,下降71.89%。变动的主要原因:信阳明港机场工程项目趋于完工,项目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03.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3.84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4.64万元,支出决算为3003.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市财政安排的明港机场项目建设资金增加。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75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该项支出无增加变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该项支出无增加变化。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该项支出无增加变化。
4.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 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79.72万元,支出决算为17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部分费用未及时结算。
5.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机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安排的明港机场项目建设资金增加。
6.交通运输支出(类)民用航空运输(款)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财政安排的明港机场项目其他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增加。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该项支出无增加变化。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等(明细详见公开06表);公用经费4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明细详见公开06表)。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96.75万元,增长88.69%。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新增人员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改革支出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5.61万元,完成预算的40.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组团数为0个,人员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6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3万元,完成预算的28.11%,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2个,来访人员305人次。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内部管理,压缩了“三公”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1.17万元,下降17.2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6万元,下降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7万元,下降18.3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变化;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节省了公车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公务接待管理,减少不必要接待,节省了公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08万元,占54.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3万元,占45.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0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车购置0辆。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维修、燃油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3万元。主要用于机场建设过程中设计、监管、业务单位、军方的招待。信阳市民航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2个、来访人员30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无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比2016年无增减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7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民航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民用航空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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