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Excel表格)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部门主要工作职责是:依法组织实施食品行政许可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和使用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负责制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负责制定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国内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二级预算单位两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所属两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本级
2 信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3 信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所
第二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970.2万元,支出总计3341.4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493.3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185.46万元,减少28.53%,支出总计增长1312.81万元,增长64.71%。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末拨入基建款2120万元,结转至2017年被财政收回1868.63万元。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此项开支较大,支出增加;2017年因乡镇所建设国家下拨经费300万元,并且省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因此导致各项费用增多;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多。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297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34.31万元,占81.96%;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35.89万元,占18.04%。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341.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97万元,占58.57%;项目支出1384.47万元,占41.43%;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434.31万元,支出总决算2688.2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1185.46万元,减少28.53%,支出总计增长1312.81万元,增长64.71%。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年末拨入基建款2120万元,结转至2017年被财政收回1868.63万元。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此项开支较大,支出增加;2017年因乡镇所建设国家下拨经费300万元,并且省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因此导致各项费用增多;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多。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8.2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45%。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14.15万元,增长36.18%。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此项开支较大,支出增加;2017年因乡镇所建设国家下拨经费300万元,并且省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因此导致各项费用增多;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多。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88.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万元,占0.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76万元,占6.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38.86万元,占90.72%;住房保障支出62.63万元,占2.3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06.85万元,支出决算为268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我局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此项开支较大,支出增加;2017年因乡镇所建设国家下拨经费300万元,并且省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因此导致各项费用增多;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多。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4.92万元,支出决算为75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人员经费增多。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71.93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参加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此项开支较大,支出增加;2017年因乡镇所建设国家下拨经费300万元,并且省局要求加大食品药品抽验力度,因此导致各项费用增多。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18.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公用经费20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手续费、因公出国出境费、维修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142.46万元,增长10.32%。变动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8万元,支出决算为50.89万元,完成预算的7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无预算,此项费用为省局统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3.11万元,完成预算的66.2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61万元,完成预算的38.43%。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因我局人员因公出国出境是由省局统一安排,市财政对我局的此项费用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公务接待费按照八项规定要求逐年减少。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2.74万元,增长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5.28万元,增长107.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27万元,增长0.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82万元,下降27.0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省局统一安排今年有两位同志出国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及检验技术,比去年多一位,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创卫任务重,出动车辆多,油费维修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按照八项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0.17万元,占19.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3.11万元,占65.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61万元,占14.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0.17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食品药品检验所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10.17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及检验水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3.1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1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期末,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二级单位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0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7.61万元。主要用于兄弟地市人员考察及省局检查工作等。2017年度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85个共581人、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7年没有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原因:我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35万元,比2016年减少3.82万元,下降2.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减少。其中:我单位未在2017年决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列支水电费,因我单位职能特殊,承担着全市三品一械的检验工作,做检验的过程需要耗用大量水电费,此笔费用属于专项开支,故列支在项目支出“食品、药品及医疗器械检验”及“药品事务”中,未在基本支出表中体现,并且2017年财政要求对一般性支出进行压减,2017年对水电费进行压缩时,决算时调部分费用计入“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报废车辆,手续尚未完善;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2017年度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