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其主要职责是:听取残疾人意见,反应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现有四部一室和市残疾人康复教育中心、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残联本级、所属市残联康复教育中心、就业服务中心2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残联本级
2 信阳市残联康复教育中心
3 信阳市残联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457.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13.80万元、上年度结转1244.01万元);支出总计2076.2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81.59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减少645.52万元,下降20.80%,支出增加431.12万元,增加26.20%。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省下拨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资金支出增加。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21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183.6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145.79万元,占48.16%;其他收入30.19万元,占1.22%。上年度结转1244.01万元,占50.62%。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76.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6.62万元,占27.29%,项目支出1420万元,占68.39%政府性基金支出89.60万元,占4.3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27.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675.72万元,下降21.80%。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比2016年资金收入减少原因扬尘治理、招投标走正规程序导致的工期延长。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4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4.2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32万元,增长18.90%。变动的主要原因: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与2016年相比增加311.32万元,用于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8万元,占9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20.2万元,占1.0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1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2017年度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支出决算数用于上年结转资金。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062.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22.77万元,占98.2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万元,占0.69%;住房保障支出20.2万元,占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84.1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2.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9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304.06万元,增长18.40%。变动的主要原因:省残联下达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4.8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的36.3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20.2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减少公车运行,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车运行。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与2016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公车管理,合理安排公车运行。
公务接待费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压减公务接待开支,控制接待标准和陪同人员数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万元,占55.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4.4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国际会议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参加以下谈判和磋商等。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而举办的公共财政支出结构比较研究、社会保障政策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辆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省残联来我市检查工作、和其他省份残联参观学习、县残联汇报工作等。2017年共接待21批次、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共组织对2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9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80%。绩效评价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区残联及相关机构对项目绩效自评均为合格。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5.79万元,支出决算为89.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5%。主要用于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其中辅具适配经费项目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数额较大,主要原因:坐姿椅、轮椅、站立架、助行器、助听器等残疾人用品,需报财政局政府采购,走招投标程序。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68万元,比2016年增加58.59万元,增长0%。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是有关办公费用价格上涨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1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1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车辆价值19.70万元、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2017年度信阳市残联人联合会部门决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