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决算公开 > 2017 >

2017年度信阳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市种植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参与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权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研究提出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监督惠农政策落实;指导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三)指导全市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组织落实促进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与市财政部门协商并共同组织实施;拟定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配合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
    (四)承担全市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发布农业灾情,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负责全市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指导植物防疫和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对国内植物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普查。
   (五)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规划与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指导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
   (六)承担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责任;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发布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信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  
   (七)组织、协调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依法实施对主要农作物种子、农药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市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牵头拟定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度、规范;开展相关农业综合统计工作,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情况,提出农产品市场调控的政策建议;开展培育农产品品牌工作。
    (九)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农技推广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
   (十一)制定并实施全市农业生态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指导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承担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有关工作;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生态农业、都市农业、循环农业等发展;按照市政府要求,做好“菜篮子”工程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和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拟订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并指导实施;依法管理耕地质量;运用工程设施、农艺、农机、生物等措施发展节水农业。
   (十三)承担全市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全市农业贸易促进和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建设,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农业局有二级预算单位13个,三级预算单位0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市农业局本级、所属13个二级单位,所属0个三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农业局本级
2 信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
3 信阳市植保植检站
4 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5 信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
6 信阳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
7 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信阳市分校
8 信阳市种子管理站
9 信阳市种子技术服务站
10 信阳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
11 信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
12 信阳市水稻工程技术中心
13 信阳市茶叶试验站
14 信阳市蚕业试验站

 

第二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625.04万元,支出总计5245.9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51.8万元、1736.95万元,分别增长22.57%、49.5%。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增加拨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及目标考核奖和健康休养费等。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增加支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及目标考核奖和健康休养费;完成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625.0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14.59万元,占73.83%;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10.45万元,占26.17%。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524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1.8万元,占73.42%;项目支出1394.17万元,占26.5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414.59万元,支出总决算3993.7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2.55万元、944.89万元,增长17.2%。变动的主要原因:1、增加支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2、完成基建项目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支付。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7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76.1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4.89万元,增长30.99%。变动的主要原因:1、增加支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2、完成基建项目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支付。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信阳市农业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3.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财政拨款支出10万元,占0.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支出320.44万元,占8.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支出104.34万元,占2.61%;节能环保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35万元,占0.88%;农林水事务(类)财政拨款支出3366.36万元,占84.29%;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157.59万元,占3.9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22.93万元,支出决算为399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新增人员及增加支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其中:
1、教育类(类)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5.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2%。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保险费减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1%。
4、节能环保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省财政拨付专项经费。
 6、农林水事务(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74.56万元,支出决算为336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75%。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1、增加支付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补发工资;2、完成基建项目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项目支付。
7、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59万元,支出决算为15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9.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02.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养老保险缴费、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96.6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维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7.42万元,增长0.29%。变动的主要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因为养老改革准备期保险缴费延后结算,2016年从9月份起开始缴费,而2017年为全年缴费;补发人员工资等。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6.4万元,支出决算为74.37万元,完成预算的58.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年初未纳入预算;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6.89万元,完成预算的54.2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了公务接待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6万元,下降3.3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1.54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82万元,增长17.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6万元,下降14.5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出境(台湾)1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维修费增加,下县任务重,燃油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54万元,占2.0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5.94万元,占34.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89万元,占63.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境费支出1.54万元。全年安排局机关因公出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赴台湾开展农业交流活动,参访农业团体、休闲农业园区、农产品加工企业等。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等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5.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5.9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46.89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有关部门来人接待等。市农业局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团组900余个、来访人员40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市农业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即考虑产出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考虑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在绩效评价中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7年度对农洽会、农博会布展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4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4万元,比2016年减少16.33万元,下降40.6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市级专项经费承担部分差旅费、交通费等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2.5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4.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农业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农业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农业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47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