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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信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信阳市水利局是主管全市水行政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河流湖库的防洪规划和区域综合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按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工作。实施全市水资源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承担水能资源的调查工作,负责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以及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直接对信阳市城市规划区地下水和市管取水户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征收水资源费;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和乡镇供水工作。
3、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4、负责防治水旱灾害并承担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流湖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市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编制、审查、上报全市各类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
7、负责全市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河流湖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8、负责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拟订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10、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协调、仲裁并处理跨县区水事纠纷。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1、开展全市水利科技工作。指导全市水利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拟订全市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12、负责移民工作。拟订全市水利水电移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编制移民规划、计划;组织指导移民搬迁、安置和后期生产扶持工作;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3、负责全市水产工作、水产品质量检验监测及渔政执法管理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水利局有19个二级预算单位,另有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和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共22个,包括信阳市水利局本级及21个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和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1.信阳市水利局本级
2.信阳市水产局
3.信阳市鲇鱼山水库管理局
4.信阳市泼河水库管理局
5.信阳市淮河管理处
6.信阳市浉河管理处
7.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
8.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9.信阳市水利综合执法支队
10.信阳市水土保持监督监测站(同时挂信阳市农水技术推广站的牌子)
11.信阳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站
12.信阳市河沙管理站
13.信阳市沿淮治理工程指挥部综合办公室
14.信阳市防汛通讯总站
15.信阳市防汛物资贮运站
16.信阳市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管理办公室
17.信阳市防汛机动抢险队
18.信阳市水产技术推广站
19.信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
20.信阳黄缘闭壳龟救护中心
21.信阳市南湾水库管理局
22.信阳市重大水利工程筹建处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总收入45,471.56万元,总支出31,327.01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2,258.03万元,增长95.88%,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基建专项经费比上年度增加,二是市级财政用存量资金拨付的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结算费用等;支出增加14,105.87万元,增长81.9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基建专项经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二是市水利局本级及二级单位发生的养老保险改革准备期(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结算费用支出。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总收入45,471.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77.69万元,占96.27%;事业收入20.00万元,占0.04%;其他收入1673.87万元,占3.68%。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部门决算总支出31,327.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3.29万元,占28.42%;项目支出22,423.72万元,占71.58%。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3,777.69万元,支出总决算29,679.8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20,788.17万元,增长90.42%,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基建专项经费比上年度增加;支出增加12,594.53万元,增长73.72%,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建专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3.75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5.02%。与2016年相比,支出增加9,656.9万元,增长56.88%,主要原因是2017年基建专项支出比上年度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63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支出1,059.64万元,占3.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支出281.37万元,占1.06%;节能环保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338.00万元,占1.27%;城乡社区事务(类)财政拨款支出1059.57万元,占3.98%;农林水事务(类)财政拨款支出23,490.69万元,占88.19%;住房保障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404.49万元。占1.5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600.69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其中:
1、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6.62万元,支出决算为74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8.86万元,支出决算为4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0.71万元,支出决算为1,094.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768.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建专项资金按照进度支付及2017年底下达的基建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49.39万元,支出决算为3,210.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7、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4.78万元,支出决算为7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9、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44.18万元,支出决算为66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0、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防汛(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30.6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1、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74.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使用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12、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技术推广(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4.25万元,支出决算为5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1.00万元,支出决算为50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5、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砂石资源费安排的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00万元,支出决算为2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16、农林水事务(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6.47万元,支出决算为709.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底下达的专项资金尚未发生支出。
   17、科学技术支出(类)科技条件与服务(款)其他科技条件与服务(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6.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项资金于2017年底下达,尚未发生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4.45万元,支出决算为28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2%。
   20、节能环保支出(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50%。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按进度结算。
   21、城乡社区事务(类)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66.02万元,支出决算为1059.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57%。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浉河规划控制范围内公共设施维修经费拨付较晚,发生跨年支出。
   22、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9.00万元,支出决算为573.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0.64%。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结转专项资金发生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25.1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标准的差别。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为7,30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479.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支出等;公用经费829.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办公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等。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792.37万元,增长12.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因为养老改革准备期保险缴费延后结算,2016年从9月份起开始缴费,而2017年为全年缴费。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75.4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2万元,完成预算的55.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及市政府批准而实际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94万元,完成预算的71.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完成预算的36.47%。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意见等有关精神和要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控“三公”经费规模,“三公”经费支出得到有效的控制。二是年初计划的接待任务有的推迟到下年度,本年度未发生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度增加16.85万元,增长12.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60万元,下降27.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6.82万元,增长20.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62万元,增长3.2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2016年、2017年均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及市政府批准而实际发生的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发生的费用少一些;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公车改革按照规定保留的防汛抗旱、水库移民、抢险应急车辆发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2017年防汛抗旱及水利建设迎检任务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4.27万元,占2.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96.94万元,占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1.21万元,占33.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4.27万元,因工作需要,经省政府、市政府批准,全年安排水利局机关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出国工作磋商支出4.27万元,主要用于应邀出国进行农业灌溉和高新技术合作洽谈发生的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94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96.94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局属单位共22个预算单位的防汛抗旱、水库及河道管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督导、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督导、水政执法、水资源及节水管理、水土保持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产及水库移民等现场工作和野外偏远地区作业发生的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运行支出。2017年年末,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51.21万元,主要用于信阳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单位共22个预算单位按规定执行公务接待活动发生的支出。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57次、共660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利局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即考虑产出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考虑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在绩效评价中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2017年度对南湾水库水源地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进行了重点评价,涉及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从评价情况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相关规定,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晰,评价标准较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建立,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社会效益明显,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优。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为4,177.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46.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93%。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及防汛物资储备站建设等支出。其中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年末结转资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是该基建项目按进度进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信阳市水利局机关及信阳市水产局、信阳市水库移民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信阳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信阳市水政监察支队共5个行政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9.88万元,比2016年增加68.73万元,增长45.47%。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办公配电线路改造支出;二是公车改革按照规定保留的防汛抗旱、水库移民、抢险应急车辆发生的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1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3.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56.0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3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6.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3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信阳市水利局共有车辆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直行政事业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十二、农林水事务(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的支出。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工资福利支出:指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七、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指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九、年末结转: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续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十、年末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按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水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水利局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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