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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概况

 

(一)主要职责
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供销合作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实施全市农村商品流通的政策与规定,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协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专业合作社、农村综合服务社、城市社区生鲜超市和专业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引导帮扶经济实力较弱的基层社,加快推进基层社改造;推进社有企业并购重组,在农资、棉花、粮油、鲜活农产品等重要涉农领域和再生资源等行业,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承担化肥、农药等国家储备任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有企业参与大宗产品政策性收储;依法保护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有二级预算单位一个,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本级、所属1个二级单位,具体单位名单如下:
序号 单位名称
1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本级
2 信阳市供销干部学校

 

第二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读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051.52万元(含市供销社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单位),支出总计1051.52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9.14万元,同比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未申报新网工程项目,以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051.52万元(含市供销社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单位),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1.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1051.52万元(含市供销社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单位),其中:基本支出1051.5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051.52万元,支出总决算1051.52万元(含市供销社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单位)。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减少299.14万元,同比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未申报新网工程项目,以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52万元(含市供销社本级及所属1个二级单位),占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9.14万元,同比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未申报新网工程项目,以及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1.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51.52万元,占100%,具体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7.82万元,占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2万元,占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8.57万元,占84%;住房保障支出30.31万元,占3%。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86.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5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与年初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两名在编人员工资福利、保险等费用、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以及发放2人的死亡抚恤金支出。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6.48万元,支出决算为65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产生了2人抚恤金费用、各种保险缴费基数上调以及发放养老准备期增资部分的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专项要求分配资金,确保合理安排使用。
具体包括: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0.95万元,支出决算为127.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调,申请发放2人的死亡抚恤金支出导致费用的增加。
2、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年初预算为813.3万元,支出决算为87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发放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养老保险准备期增资部分。
3、 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2.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上调以及新增两名在编人员。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14.8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决算科目有所调整。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51.52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支出共计636.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2)公用经费支出共计414.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减少了299.14万元,下降了2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压缩机关日常经费开支。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0.26万元,完成预算的7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5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坚持轻车从简、简化接待工作、规范出省考察和公务出行管理等,从而减少了“三公”经费的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8.34万元,下降了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了5.9万元,下降了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没有安排出国考察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了0.6万元,下降了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管控车辆使用情况;公务接待费减少了1.84万元,下降了27%,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相关要求,严格管控出差、接待报销等相关环节的手续审查,保障开支合理使用。
(二)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4万元,占5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86万元,占47%。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为5.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7年末,信阳市供销社机关及1个二级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接待费支出4.86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和其他省、市、区供销部门到我社检查指导、交流学习工作用餐,接待27批次,265人次。
3、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零,全年安排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为0,累计人次为0。
八、关于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本单位非常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致力于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努力抓好绩效目标规划,督导考核等措施,确保绩效管理工作稳步推进。2017年度本单位预算编制的准确完整性较高、预算执行的有效性较好、预算编制及执行的规范性良好,通过人员经费预决算差异率、公用经费预决算差异率、“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率等主要指标的数据量化得到很好地体现。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从评价结果来看,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比较清楚,评价标准较为科学,项目绩效运行跟踪监控机制初步简历,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较为健全,任务质量完成较高,群众满意度较好。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完成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3.47万元,比2016年减少424.3万元,下降10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改革制度实行后,退休费不再由单位发放,减少了部分经费,以及当年度无新网工程项目财政专项扶持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信阳市供销合作社共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两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第三部分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
           信阳市供销合作社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供销合作社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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