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次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四部门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部门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物流管理中心内设4个职能科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1)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物流产业政策,拟定全市物资流通行业发展规划和物资流通行业管理规定。(2)负责对全市煤炭、报废汽车回收、工业再生产资源、旧机动车辆交易、建筑材料、汽车、机电、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流通和经营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对其经营者的经营资格进行审查、审批颁证。(3)贯彻落实国家煤炭法律法规,加强煤炭市场监管。(4)指导全市物资行业、物资流通体制改革、法治建设和行政执法工作。(5)负责物资系统稳定工作、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企业解困工作。(6)负责物资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7)承担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和管理,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决算为单位本级决算,无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69.65万元,支出总计369.7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1万元,年末无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入增加100.47万元,增长37.3%;支出增加100.67万元,增长3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部分资金,主要包括: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369.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6.40万元,占88%;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25万元,属财政拨付的其他应付款资金,占12%。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369.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9.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326.40万元,支出总决算326.5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1万元,年末无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7.22万元,增长21%,支出增加57.42万元,增长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部分资金,主要包括: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0万元,占支出总计的8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2万元,增长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部分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6.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326.50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254.18万元,预算追加72.32万元,支出决算326.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94.1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了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物流信息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具体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39.04万元,预算追加26.78万元,支出决算6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增加新进3人经费支出、养老保险改革资金。
2.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年初预算10.11万元,支出决算10.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198.29万元,预算追加45.53万元,支出决算243.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6.74万元,支出决算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6.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64.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57.42万元,增长2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追加部分的资金支出,主要包括: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金(2人)、新进人员(3人)经费、2016年度在职人员目标奖及离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养老保险改革资金、物流平台专项论证费用。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万元,支出决算14.3万元,完成预算的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6万元,完成预算的51%.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用9.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万元,完成预算的2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2016年相比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9.6万元,占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7万元,占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7年 “中心”没有组织因公出国(境)考察团,本单位人员也无人参加其他单位或团体组织的出国(境)考察团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6万元。其中:
2017年,“中心”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
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全年运行维护费用9.6万元,主要是燃油费、维修费、车辆通行费、保险费等支出,均控制在市财政预算批准的指标范围内。
3.公务接待费支出4.7万元。2017年,“中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廉洁纪律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合理压缩开支,全年公务接待26批次,237人次,均控制在市财政预算批准的指标范围内。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中心对“三公经费”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9万元。通过预算绩效管理,合理开支,实行经费分级预算管理,支出分包到人,收到了一定的效果。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实际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有大幅度下降。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本单位无项目支出,不存在项目绩效。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预算外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及支出项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1.35万元,与2016年相比,基本持平。基本持平的原因:中心”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廉洁纪律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支出项目。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7年12月31日,中心共有车辆两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信阳市物流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