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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18-09-01 | 栏目:2017 | 点击: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4年9月,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盈利为目的正处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业务上受省住建厅监管指导。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六)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的报告;(七)依法查处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各种行为;(八)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心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归集管理科、使用管理科、稽核科、网络科、12329服务信息科7个职能科室。在市直及9个县区设置10个管理部。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事业编制52人。2017年底实有人员92人,其中在职人员51人,退休人员7人,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4人。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
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浉河管理部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平桥管理部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罗山管理部
6.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息县管理部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潢川管理部
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光山管理部
9.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淮滨管理部
10.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商城管理部
11.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县管理部

 

第二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1451.78万元,与2016年相比减少181.2万元,下降11.1%。支出总计2030.39万元,与2016年相比增加390.65万元,增长23.82%。收入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2017年度年初有结转和结余,2017年当年收入减少。支出变动的主要原因:
管理部业务服务用房建设及单位信息网络建设。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1451.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万元,占99.6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78万元,占0.33%。
三、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203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30.3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1447万元,支出决算2025.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43.3万元,下降9.01%;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5.31万元,增长27.37%。变动的主要原因:管理部业务服务用房建设及单位信息网络建设。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61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7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5.31万元,增长27.37%。变动的主要原因:管理部业务服务用房建设及单位信息网络建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25.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5.61万元,占100%,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16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三公”经费节约开支,二是公用经费压缩开支。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63.01万元,支出决算为202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公”经费节约开支,公用经费压缩开支。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5.6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5.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经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339.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信息网络设备购置费。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加435.31万元,增长27.37%。变动的主要原因:管理部业务服务用房建设及单位信息网络建设。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75.5万元,完成预算的62.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2.95万元,完成预算的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55万元,完成预算的50.1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节约开支。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增加7.34万元,增长10.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7万元,增长17.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3万元,下降1.8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中心车辆购置较早,折旧损耗严重,维修费用比上年增长;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严格管理,压缩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2.95万元,占70.1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55万元,占29.8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厅(局)机关、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
会议支出0万元。
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
境外业务培训支出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2.9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2.9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费、保险费及公务用车维修费。2017年期末,部门财政拨款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5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部来访,系统会议、培训招待支出。2017年度共接待国内外部来访团组2个,其余均为系统会议、培训团组。接待国内来访人员200余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没有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没有开展项目绩效管理工作。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属财政全供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0.11万元,其中:政府集中采购工程支出220.1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1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Excel表格)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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