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3 | 栏目:2018 | 点击:次
2018年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基本情况
(一)农机局主要职责
(二)农机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农机局基本情况
(一)、农机局主要职责
担负全市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规划、宏观管理,负责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键农时农机生产的组织协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机化项目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机械的试验、鉴定,农机新产品、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试验、示范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农机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机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农机管理科、科教科、财务科、人事科5个职能科室,共有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收入总计598.3673万元,支出总计598.367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9731万元,减少2.6%。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收入预算说明
农机局2018年收入预算598.3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8.367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支出预算598.36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8.3673万元,占81.62%;项目支出110万元,占18.3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8.3673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减少15.9731万元,减少2.6%,减少的原因是人员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88.36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工资福利支出388.1342万元, 占年初预算64.87%;商品和服务支出87.6193万元, 占年初预算14.64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138万元,占年初预算2.11%。项目支出110万元,占年初预算18.3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88.367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88.13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6138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7.61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9.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万元。 。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19.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7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农机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7.62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农机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为0万元。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农机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农机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