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3 | 栏目:2018 | 点击:次
2018年信阳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一 、信阳市粮食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粮食局机构设置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信阳市粮食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粮食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组织实施。
2、制定全市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工作的发展规划;抓好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行业管理;指导、服务各县区和以粮油深加工为依托的各产业集聚区的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发展工作。指导粮油加工行业质量、计量、标准的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3、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平衡、宏观调控和进出口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存、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
4、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市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组织开展粮食行政执法。
5、负责粮油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定粮油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6、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原则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7、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的科技进步、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和产业升级工作;拟订粮食质量标准、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审核、核查、管理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开展粮食流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8、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粮油流通、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9、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会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10、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粮食职工再就业工作。
11、负责全市粮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市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归口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及各类专业协会等社团组织。
12、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13、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政务信息化工作。
14、承担市政府交办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及其他事项。
(二)信阳市粮食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粮食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和信阳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2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信阳市粮食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事业单位预算。
1、信阳市粮食局(机关本级)
2、信阳市军粮供应管理中心
3、信阳市粮油质量检验站
二、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收入总计1469.6348万元,支出总计1469.634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9.6986万元,减少1.32%。主要原因:2018年在基本支出增加情况下,压减了运转类项目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收入预算1469.63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69.63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支出预算1469.63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2348万元,占41.52 %;项目支出859.4万元,占58.48%。支出预算依据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列。主要工作任务有:1.夏季粮油收购工作;2.秋季粮油收购工作;3.粮油库存检查工作;4.国家政策性粮油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工作;5.最低收购价粮食监管工作;6.春季、冬季粮油安全大普查工作;7.主食产业化和“放心粮油”工程推进工作8.粮食质检及品质测报工作;9.粮油供需平衡调查工作;10.粮食产区与销区合作协作工作;11. “粮安工程”粮食仓储设施维修建设工作12.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469.6348万元,支出预算1469.6348万元。与 2017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减少19.6986万元,减少1.32%。减少的主要原因:2018年在基本支出增加情况下,压减了运转类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63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人员工资及商品服务支出610.2348万元,占年初预算41.52 %;教育及培训支出 0万元,占年初预算0 %;运转类项目支出378.4万元,占年初预算25.75%;其他类项目支出481万元,占年初预算32.73%;其中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年初预算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0.23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5.17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08.68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6.376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3.8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7年增加10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7年增加10万元。原因:2017年编制部门预算时,新增两辆公务车未及时纳入预算,2018年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纳入预算,按每辆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预算,增加预算1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8.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7 年减少0万元。保持不变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将按照中央国务院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要求,严格管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压缩公务接待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行政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90.0348万元,包括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办公费、会议费、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而需要的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主要是粮油质检取样用车。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信阳市粮食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