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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3 | 栏目:2020 | 点击: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离休人员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拟订全市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4、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5、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药品收费、医用耗材价格等政策,组织拟订全市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组织落实全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建设。
7、拟订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和生育保险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市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9、指导全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医疗保障经办等服务机构业务的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法规和规划财务科、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科、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基金监督管理科、机关党委(人事科)。另设有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医疗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另外,由信阳市医疗保障局管理的信阳市医疗保险中心部门决算纳入我部门汇总反映。
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个,具体是:
1.信阳市医疗保障局本级
2.信阳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23.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05.77万元,增长34.8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到位经费增加,项目开展建设经费增加、上年度结转资金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454.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54.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万元,占 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627.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75 万元,占73.53%;项目支出430.73万元,占2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970.5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6.79万元,增长39.4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到位经费增加,项目开展建设经费增加、上年度结转资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27.4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9.37万元,增长62.0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到位经费增加,项目开展建设经费增加、上年度结转资金等。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45万元,占4.21%;卫生健康(类)支出1535.93万元,占94.37%;住房保障(类)支出23.09万元,占1.42%。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1.68万元,支出决算为 162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2.83%。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没有预算,支出决算为36.9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中的经费到此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30.80万元,支出决算为30.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缴费基数跟年初做预算时基数不同。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5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4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增加。
6.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经办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6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加。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年初没有预算,支出决算为450.73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年初预算医疗保障经办事务中的经费到此项。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09万元,支出决算为2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6.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899.4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7.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39万元,支出决算为 2.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不必要的“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占3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6万元,完成预算的 100%,占66.9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不存在差异。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0.79万元,支出决算为 0.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的维修。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79万元。主要用于燃油费等。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5个、来宾12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已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目标预算绩效均已完成。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0.0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49.10万元,支出决算为2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9.3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人员到位经费增加,项目开展建设经费增加、上年度结转资金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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