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3、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实施意见;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
4、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 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实施意见和标准,拟订全市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相关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并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实施意见,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依据国家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7、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实施意见;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信阳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8、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9、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和县处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意见,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实施意见。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办法。
1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措施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有关职责分工
(1)机关事业单位进人问题职责分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用人单位编制余缺和编制结构情况进行编制审核,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并在用人单位办理入减编手续后出具入减编通知单。相关部门凭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办理人员录用、聘用(任)、调配、工资核定、社会保障等手续。
(2)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21个,包括:办公室、扶贫办、调解仲裁管理科、法规调研科、规划财务科、就业促进工作科、人力资源市场科、培训教育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劳动关系科、工资福利科、城镇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农民工工作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劳动保障监察科、职称科、人事科、机关党委。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所属单位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6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15个(含代管的信阳市考务中心、信阳市职业技工教育研究室、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具体是:
1.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 信阳市职工失业保险管理处
3. 信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4. 信阳市工伤保险处
5. 信阳市务工服务办公室
6. 信阳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7. 信阳市平桥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8. 信阳市浉河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9. 信阳市考务中心
10.信阳市职业技工教育研究室
11.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12.信阳市就业训练中心
13.信阳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14.信阳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15.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子政务中心
16.信阳市县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
第二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2164.34万元。与上年度 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0.79万元,增长14.0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036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435.87万元,占91.04%;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28.21万元,占 8.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11129.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98.26万元,占69.17%;项目支出3430.87万元,占30.8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1018.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03.11万元,增长14.5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3.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1.42%。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283.95万元,增长22.4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作力度增强。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73.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7.85万元,占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768.15万元,占96%;卫生健康(类)支出144.88万元,占1.4%;住房保障(类)支出222.98万元,占2.2%。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35.87万元,支出决算为 1017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82%。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85万元,支出决算为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375.14万元,支出决算为3810.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 度结转资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保障监察(项)。年初预算为60.53万元,支出决算为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年初预算为1737.65万元,支出决算为2031.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年初预算为69.47万元,支出决算为7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508.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省开支。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95.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876.38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使用以前年度结转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78.94万元,支出决算为7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1万元,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4.6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23万元,支出决算为3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2.98万元,支出决算为2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2.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542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13.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 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 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 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1.5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1万元,完成预算的29.1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 “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6.02万元,完成预算的40.13%,占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39万元,完成预算的 27.59%,占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6.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0.1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车运行费用。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0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费、保险费等。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量。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106.54万元,支出决算为29.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5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3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 国内来访团组195个、来宾24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各项规定及要求;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意识,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围绕“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方式开展工作,突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2020年度各项财政专项项目进行了全面的审核与评比,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了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通过查阅资料、收集数据、核实调查等评价方式开展了项目绩效评价,其中对各项考试专项项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与测评,围绕投入、过程、产出、效果这四个方面对该项目进行了总体评价,评价结果为“优”。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1313.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4.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节省开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七、社会保险经办支出:反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十八、信息化建设支出: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和数据分析等方面的支出,如金保工程、社会保障卡建设和运行维护、人力资源市场信息化等支出。
十九、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反映社会保险业务和基金监督方面的支出。
二十、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