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信访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市信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协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草案,推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网上信访和民声手机短信信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承办上级党和国家机关向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县(区)和有关部门转办、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市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组织市级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负责中央、省、市党代会、人代会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协调驻京、驻省信访劝返工作。承担信阳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市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信访局内设机构7个,包括办公室、综合调研科、办信与人民建议征集科、接访与法律咨询服务科、督查科(联络科)、复查复核科、网络信访科,另设有机关党委。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市信访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
信阳市信访局
第二部分 市信访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46.3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80万元,下降2.3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入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1,193.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3.69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 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 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 1,06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7.63 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 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 1,330.5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80万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收入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67.6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2.86万元,下降17.91%。主要原因是节约经费。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67.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2.67万元,占89.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8.50万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58万元,占1.74%;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88万元,占2.61%。
(三)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05.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71.24万元,支出决算为58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做了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4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2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科目设置存在差异。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65万元,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17万元,支出决算为3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8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编制时未做预算。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2万元,支出决算为4.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7.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67.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80.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7.00万元,支出决算为 9.41万元,完成预算的20.02%。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7.29万元,完成预算的48.6%,占77.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2万元,完成预算的 6.63%,占22.5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15.00万元,支出决算为 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8.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7.2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1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52个、来宾1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市财政局要求,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在评价中主要遵循适用性原则、可操作性原则、产出与效果相结合原则。重点考虑产出与效果相结合,既考虑设计效果指标,反映专项资金绩效水平,又要设计效果指标,反映项目预算执行、管理的好坏。在绩效评价指标评价中主要采用的指标包括:社会效益指标、资金使用指标和资金管理指标。通过设定产出指标和效果指标,分别根据自评项目填写实际确定的各项具体指标。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按照设定的评价指标,已实现项目绩效目标,我单位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信阳市信访局2020年度没有开展重点绩效自评。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120.09万元,支出决算为28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9.1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和决算科目设置存在差异。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年期末,我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