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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公开

时间:2021-09-13 | 栏目:2020 | 点击: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Excel表格形式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开展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协调全市民族关系,推动依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处理涉及民族关系的有关事宜;做好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承办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
(三)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促进民族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负责开展少数民族经济发展统计分析和统计监测的有关工作,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四)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扶贫工作;参与有关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分配工作。
(五)协调有关部门促进民族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依法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七)依法管理全市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引导宗教界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活动,配合有关部门防范和制止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指导基层宗教事务部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组织实施宗教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开展对外以及对港、澳、台地区的宗教交往活动,参与涉及民族和宗教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市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十)指导全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的工作,协助各地政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十一)负责少数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和出版等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民族科、宗教科、政策法规科。另设有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纳入本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二级预算单位0个,具体是:
1.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497.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87万元,增长9.9%。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年终结转结余数较2019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收入合计40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42万元,占92.3%;上级补助收入 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110.00万元,占 3.77%;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1万元,占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429.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55万元,占73.71%;项目支出 112.92万元,占26.2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 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466.6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87万元,增长3.06%。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年终结转结余数较2019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47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2.78%。与上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07万元,下降10.96%。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8.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8.73万元,占92.5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4万元,占3.36%;卫生健康(类)支出6.54万元,占1.64%;住房保障(类)支出9.8万元,占2.46%。
(三)具体情况。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92.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3.04万元,支出决算为286.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3.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家庭和个人补助有所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8.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未在当年形成支出需在下年列支。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3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资金未在当年形成支出需在下年列支。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临时追加招商工作奖励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07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54万元,支出决算为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5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奖励金;公用经费32.6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00万元,支出决算为 5.89万元,完成预算的45.31%。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完成预算的 0.00%,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24万元,完成预算的64.8%,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6万元,完成预算的 33.25%,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 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存在差异。
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台。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燃油、保险、过路过桥费。2020年期末,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 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8.00万元,支出决算为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2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2020年共接待国(境)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0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23个、来宾16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0万元,主要对民族专项工作经费30万元,宗教工作专项40万元、宗教团体队伍建设70万元进行绩效评价。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截止绩效评价基准日,此次绩效评价范围内的市级财政资金140万元,已全部到位,资金到位率100%。项目依照省市的要求决策,依据充分、目标明确、程序合理,与政策要求高度相关;项目的管理制度有待健全,项目资金到位及时,使用按计划进行,项目的组织管理有效;项目的产出达到目标,项目效果良好,项目的绩效已实现;非公党建工作得到有效开展。
(三)以单位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本部门无重点绩效评价。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我部门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初预算为35.9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 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20 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信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说明:表中单元格数据为空时,表示该单元格数据为零;整张表数据为空时,表示部门该表中所有数据均为零,当年无表中相关收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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