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积极贯彻执行各项教育方针政策,扎实推进各项教育改革任务,充分保障我市教育工作高质量开展。2022年全市教育支出1180196万元,同比增长1.8%。2023年市财政局将继续履行教育支出责任,进一步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继续推进教育领域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高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一、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提前批教育资金。2023年已下达:学前教育资金12018.4万元、义务教育资金 136922.7万元、普通高中教育资金16190.9万元、职业教育发展资金13407.5万元、高等教育发展资金5467.1万元。
二、加强学生资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要求,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进一步提高资助精准度,确保应助尽助,坚决杜绝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行为。2023年提前批已下达学生资助资金28582.5万元。
三、切实提高教师待遇。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筹措资金,全面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师教龄津贴制度。
四、注重财政资金监督和绩效管理。严格执行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教育资金管理,健全预算编制和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同时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