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 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新增)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概况
一、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政策,维护羊山新区社会稳定。
(三)处理各类治安、刑事违法案事件,协调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四)管理和服务辖区人口,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指导监督辖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八)拟定执行我局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标准、制度。
(九)拟定执行我局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分析队伍状况;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机关重大违纪案件。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局机构设置
羊山公安分局为信阳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科级单位, 内设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社区大队,特勤大队、法制大队、执法执纪办公室、警务综合室,下设羊山、前进、楚王城、龙飞山、北湖、 家居小镇、行政中心 7 个派出所。
三、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预算算单位构成
羊山公安分局机关本级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1.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预算共有编制158人,其中行政编制158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人员142人,退休人员16人。
第二部分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收入总计2393.79万元,支出总计2393.79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235.74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办案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变化。支出增加235.74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办案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变化。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收入合计2393.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93.7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支出合计2393.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1.55万元,占76.93%;项目支出552.24万元,占23.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393.79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增加235.74万元,增长10.92%,主要原因:办案业务经费和人员经费的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39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46.78万元,占85.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8.52万元,占6.63%;卫生健康支出77.07万元,占3.22%;住房保障支出111.43万元,占4.66%。
六、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 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 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料目和政 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92.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88.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252.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2.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4万元,增加5.09%。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我局2022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2021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4万元,增加5.26%。主要原因:公务用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增加一辆。
(三)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53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比2021年增加3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人员编制和车辆编制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没有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信阳市公安局羊山分局2022年度预算表(十一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