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财政预算公开 > 2022 >

2022年河湖事务中心预算公开

时间:2022-03-11 | 栏目:2022 | 点击:

2022年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预算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表
十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概况
 
一、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市重大水利工程及沿淮治理工程的规划设计和建设等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二)承担跨流域(区域)水利设施、河湖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工作;
(三)编制全市河道堤防、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泵站建设与改造等专业规划;
(四)承担水利风景区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五)负责河湖事务信息资料的收集、分析、统计,为全市河湖管理保护提供技术支撑;
(六)完成市水利局交办的其他公务,具体负责河湖事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二、信阳市河湖事中心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办公室、技术科、财务科
三、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
市河湖事务中心没有所属单位,公开的就是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172.00万元,支出总计172.0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了35.63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调增在职人员3人退休人员1人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增加了35.63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调增在职人员3人及退休人员1人,增加了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172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支出合计17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2.00万元,占94.19%;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5.8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72.00万元,与 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增加35.63万元,增长20.72%,主要原因:调增在职人员3人及退休人员1人,增加了部分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72.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2万元,占年初预算9.08%;卫生健康支出支出 7.58万元,占年初预算4.41 %;住房保障类支出10.96万元,占年初预算6.37%;水利行业业务管理127.84万元,占年初预算74.33%;水利前期工作项目支出10.00万元,占年初预算5.81%。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 (2017) 98 号) 要求,从2018 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6.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 15.7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5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和 2021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单位无此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2.5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21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开支。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为全供事业单位,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0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市河湖事务中心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重点项目绩效。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市河湖事务中心没有公务用车,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六)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2022年度河湖事务中心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2年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预算表(十一张表)
2022年信阳市河湖事务中心预算表

0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