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3-03 | 栏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态 | 点击:次
为加快推进信阳市政府采购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信用管理体系及监管机制,按照“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原则,严厉打击政府采购领域违法失信行为,推动诚信体系建设,信阳市财政局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及信用报告。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对于信用报告良好的,可以提高采购合同预付比例。
2022年市本级共392个政府项目,所有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企业均要求查询信用报告。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中信用体系的监督管理职责,应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政府采购诚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