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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积极履行教育支出责任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4-03-04 | 栏目:财政新闻 | 点击:

     信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信阳市“1335”工作布局,全力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保障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优化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教育优先发展。2024年1-2月,市财政局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教育投入责任落实到位,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目标实现。
     二、践行教育支出责任,及时下达上级教育专项资金。一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30万元;二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下达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专项资金24861万元;三是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下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资金946万元;四是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下达高职生均奖补资金3750万元、省级高职双高奖补资金400万元、中职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460万元;五是支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下达支持地方高校发展改革资金342万元。
     三、兜牢学生资助底线,完善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切实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4年已下达各学段学生资助资金8360.3万元。
     四、提高教师工资待遇,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全面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师教龄津贴制度。截至目前,已下达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548万元。
     五、扎实推进重要教育事项改革,促进高等院校改革发展。坚持贯彻执行高等院校生均拨款每生每年12000元标准,确保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总体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完善市属职业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与培养成本和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相匹配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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