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4-08 | 栏目:工作动态 | 点击:次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助力农业现代化建设,市财政局多点发力,积极落实支持政策,在改善村集体经济发展条件、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能力上下功夫,为乡村振兴增动力、添活力。
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2023年,市财政共投入资金6300万元,支持126个村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市财政继续按照每个村50万元标准,投入资金6650万元,用于扶持133个乡村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发展规模。二是注重统筹规划。市财政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乡村振兴局,摸清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底数,厘清村集体经济产业结构和公共服务配置,做好村庄规划。三是调动村民积极性。鼓励村民参与集体经济建设,为村集体发展建言献策,因地制宜,科学论证,制定符合村实际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手工业、服务业等乡村特色产业扶持方案。四是加快资金与项目对接。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实现集体经济发展薄弱村支持全覆盖和乡村振兴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