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财购〔2024〕21号
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县(区)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发展应用,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根据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信政办〔2023〕2号)要求,决定新增部分工程项目开展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项目名单
1.豫东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创中心项目
2.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二三期)建设项目-A4综合服务中心
3.信阳师范学院理工学院(二三期)建设项目-A1图书馆
4.豫东南高新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一期)建设项目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全面落实试点工作方案。试点项目必须全面落实《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以下简称《需求标准》)。项目实施单位应当要求设计单位根据《需求标准》编制设计文件,严格审查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设计文件中执行《需求标准》的情况,并在采购文件中将满足《需求标准》的有关规定作为实质性条件。绿色建材供应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
(二)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项目实施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各项规定,在可行性研究、设计与审查、政府采购、施工、检测、评价、验收等环节按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全过程实施指南》精心组织实施,加快施工进度,督促施工单位使用符合要求的绿色建材产品,严格按照《需求标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相关标准施工。工程竣工后,采购人要按照合同约定对绿色建材使用情况开展履约验收。
(三)及时总结试点成功经验。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实时调度试点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取得突出实效的试点项目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宣传典型经验做法。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