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财购〔2021〕18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财政局、各采购代理机构:
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使用、考核、信用评价等相关工作,指导代理机构依法代理活动,现拟定了《信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备案使用培训管理办法》、《信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差错情形及处理处罚告知表》、《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及当事人权益告知》,请按要求执行。
附件:1.《信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备案使用培训管理办法》
2.《信阳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评价管理办法》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差错情形及处理处罚告知表》
4.《行政处罚相关规定及当事人权益告知》
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