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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信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未知|发布时间:2020-06-26|浏览次数:

2020年信阳市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二)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基本情况

 

(一)信阳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职责

市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负责信阳市国家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组织开展各项改革试验的试点布局和工作推进。

(三)统筹推动全市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拟订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五)指导开展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等工作。提出促进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业管理。

(七)负责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九)指导全市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承担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

(十)负责全市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标准并监督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标准并按规定发布。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一)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二)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拟订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十三)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四)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五)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提出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建议,负责农产品出产基地建设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共信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设置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24个职能科室。部门预算包括机关本级预算,信阳市农业技术推广站、信阳市植保植检站、信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信阳市土壤肥料工作站、信阳市农业经济管理指导站、河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信阳市分校、信阳市种子管理站、信阳市种子技术服务站、信阳市农村经济信息中心、信阳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信阳市水稻工程技术中心、信阳市茶叶试验站、信阳市蚕业试验站、信阳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信阳市畜牧工作站、信阳市畜产品质量检验监测中心、信阳市动物卫生监督所、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21个归口预算二级单位、三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总计5933.5034万元,支出总计5933.5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5.639万元,增长6.0%。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四个单位变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村局。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预算5933.50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933.5034万元(财政拨款5904.334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29.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支出预算5933.50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0.8998万元,占71.14%;项目支出1712.6036万元,占28.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收入总计5933.5034万元,支出总计5933.5034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5.639万元,增长6.0%。增长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信阳市农业外资项目办公室四个单位变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村局。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5933.50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事务(类)支出5058.5841万元,占年初预算85.25%;教育及培训支出(类)12万元,占年初预算0.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7.7419万元,占年初预算7.71%;医疗卫生支出(类)152.2357万元,占年初预算2.57%;住房保障(类)支出248.7417万元,占年初预算4.2%,其他支出4.2万元,占年初预算0.07%。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20.899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92.7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9.9371万元,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等。公用经费 558.17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62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9年增加40万元。

增加原因:因机构改革,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三个单位变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村局。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25万元。原因:1.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已完成,保留3辆执法执行车和1辆特种车。2.因机构改革,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变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局保留1辆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107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19年增加15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因机构改革,信阳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河南省信阳市农机安全监理所、信阳市农业机械化技术试验推广站三个单位变为市农业农村局管理的事业单位,预算并入市农业农村局。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51.2221万元,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拟组织对1个项目进行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万元,主要对农业产业化专项经费进行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1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用途车1辆,特种用途车主要是用于农产品抽样及检测。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5、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6、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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