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份,全市各级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持续加强财源建设,强化收支管理,实现了财政收支平稳快速增长,收入质量不断提高。
1、财政收入实现较快增长。1-2月份,全市财政总收入完成35.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7亿元,增收3.80亿元,增长21.9%,收入增幅在全省排名第5位,收入增幅较全省平均增幅高5.6个百分点。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22亿元,同比增长5.3%,增收2134万元。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6.95亿元,同比增长26.9%,增收3.59亿元。
全市税收完成16.59亿元,同比增长31.6%,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8.4%,收入质量持续保持较高水平;非税收入完成4.58亿元,较上年同期降低3.8%,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21.6%。
2、财政支出保持较高增幅。1-2月份,全市财政支出78.10亿元,增长23.1%。其中,市本级支出9.21亿元,增长18.5%。县区支出68.89亿元,增长23.8%。
3、民生、重点和法定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民生支出合计完成56.74亿元,增长28.5%,占财政支出比重达72.7%。核算非营利性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的八项支出完成62.59亿元,增长20.7%,实现较高增长。分科目看,教育、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分别增长34.7%、77.4%、12.7%;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等支出分别增长23.7%、11.1%、18.4%。
(办公室、国库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