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月份,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持续加强财源建设,依法强化收入征管,扎实推进综合治税工作,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有效保证了财政收入平稳增长,较好地保障了全市重点、民生和法定支出。
1、财政收入保持平稳增长。1-11月份,我市财政总收入完成162.29亿元,同比增长7.4%,增收11.14亿元。其中,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01亿元,同比增长7.5%,增收7.34亿元。
分级次看,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3.89亿元,同比增长0.8%。县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12亿元,同比增长9.5%。分部门看,全市地方级税收收入完成76.35亿元,为年初预算数的88.2%,同比增长8.2%,增收5.78亿元,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7%。财政收入持续保持较高质量。
2、财政支出实现较快增长。1-11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3.99亿元,同比增长10.3%,增幅居全省第9位,较全省平均增幅高1.6个百分点,增支48.93亿元。其中,市本级支出71.65亿元,同比增长14.0%;县区支出452.34亿元,同比增长9.7%。从全省情况看,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在省辖市排名第7位。
3、重点及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全市民生支出合计完成402.04亿元,增长10.8%,占财政支出比重为76.7%。八项支出合计完成444.68亿元,增长13.6%,实现较高增长。分科目看,教育、社会保障与就业、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支出分别增长3.7%、10.7%、10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