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等十七厅局联合发文﹝豫人社﹝2019﹞8号﹞关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发放管理通知的要求,结合信阳市人社局、市财政局等十七局委联合发文信人社﹝2019﹞2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自2019年度起,通过考试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发放及证书管理工作,由市财政部门负责办理。2018年及以前年度的此类证书发放补办等管理工作,仍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信阳市会考办结合豫财会﹝2020﹞8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规范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证书管理的通知,现将信阳市2019年度及以后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领取办法及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 领取证书期限
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领取结束(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二、 证书领取地点
根据市有关办事便民精神要求,自公告之日起,所有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统一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具体位置: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侧综合受理H01至H04号窗口。
三、证书领取需证件及手续(按2019年全国会计专业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要求制定以下办法)
1、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发放按照当年考试报名时的条件严格执行。
2、领取证书人员需带本人身份证到发证机构领取,并按其要求认真填写证书发放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
3、2019年度参加中级考试且成绩全部合格的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本人确有困难不能亲自到现场领取的,需带考生本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认真填写证书发放登记表中相关内容。
4、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料的考生,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1号令﹚第十条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新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发放相关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8﹞6号﹚第一条第三款规定处理。
四、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公告解释权归信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证咨询电话:0376-6369964
业务咨询电话:0376-6699065
信阳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