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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我市获得上级生态补偿资金位居全省第一

来源:环资科|发布时间:2022-05-26|浏览次数:
        近日,收到省财政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扣缴奖励2022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的通知》(豫财环资〔2022〕32号),我市获得上级生态补偿资金1220万元。
        今年以来,信阳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大投入力度,优化资金管理,全力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截止目前,市财政共投入697.78万元,统筹用于国控站点仪器更新、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第三方本地化技术服务、空气自动监测站运维等专项支出,合理投入带来良好的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双重回报。今年三月份,信阳市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获得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1220万元,均位居全省第一。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的保障工作,切实推进信阳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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