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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公告公示制度

来源:农业农村一科|发布时间:2022-12-30|浏览次数: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的一年,精准使用和监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确保脱贫攻坚胜利的关键一环。自2020年以来,市财政局继续严格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简称衔接资金,原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全过程、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设置乡村振兴信息公开专栏。在市财政局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设置“乡村振兴信息公开”,分年度对资金项目及政策文件等进行公告公示。确保衔接资金公告公示资料全面清晰,公开信息长期有效,公开内容随时可查。
        二、实行衔接资金全覆盖公告公示。对中央、省级、市级衔接资金实行全覆盖公告公示。三年来,共公告公示41条,其中2020年15条,2021年16条,2022年10条;衔接资金36条,政策文件5条,包括《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信财农综〔2021〕5号文)、《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信财农综〔2021〕6号文)等政策文件,实现公开的衔接资金信息可核查、可利用。
        三、监督县区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大对衔接资金项目政策的解读和宣传,不断提高群众参与度和知晓度。加强对乡、村、项目施工单位落实公告公示工作的监督,确保按时按规公告公示,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严格实行衔接资金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是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的根本保障。今后,市财政局将继续对衔接资金分配结果及制度办法实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筑牢资金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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