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市财政局会同市住建局紧抓省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机遇,提前做好项目谋划,积极组织项目申报,争取中央和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向我市倾斜,用以改善我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着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共争取中央和省级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60959.8万元,占比全省第三,其中租赁住房保障项目建设资金31155.8万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21691万元、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资金8113万元。所有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建设、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
市财政局将落实中央和省各项住房保障政策要求,切实履行财政职能,持续加大争资力度,规范使用资金,加强资金监管。要求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资金都要按计划、按用途、按进度拨付使用,会同市住建部门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动态跟踪,不定期检查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落实情况,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顺利完成、早日投入使用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