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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制定评审区域行为规范 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管理

来源:采购科|发布时间:2023-08-16|浏览次数:
        为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区域行为,市财政局会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定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区域专家言行规范》和《监控室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规范》,进一步完善了预防政府采购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制度体系。
        专家言行规范规定了评审组长履行维护现场秩序主要职责。专家到达评标室后,应及时到达工位,不得随意走动;专家提出疑问或讨论需先报告评审组长同意;不得离开工位提出疑问和讨论;主观分严禁讨论、协商打分;不得谈论总分及排名情况;严禁两人及其以上专家同时离开评标室等12条规定。
        监督规范规定了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采购单位监督人员履行评标现场的监督职责。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需通过监控系统对专家言行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人员对采购人代表、代理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等6条规定。
        评审区域行为规范的制定,促进了政府采购当事人正确履行职责和义务,将评审专家、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评审区域和监督室的行为标准具体化、规范化,推进了政府采购领域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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