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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印发《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 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来源: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
       为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规范化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率,有力推进全市通用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市财政局印发《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
     《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根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和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对标对表先进做法和成果,形成的符合我市的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该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空调设备和通用办公家具在数量、价格和使用年限上进行了明确规定。
      文件的出台,为切实把好资产“入口关”,健全市级财政预算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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