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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推行差错行为公示制度

来源:政府采购科|发布时间:2023-12-19|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信阳市财政局推行政府采购差错行为公示制度,促进政府采购领域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变定期监管为日常监管。市财政局对检查、发现的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投标人日常工作中的轻微差错行为,及时记录。
      二是及时开展业务指导。在发布差错行为公示的同时,及时进行易错提示、工作提示,将该项工作涉及的政策解释、整改措施、防控措施予以同步发送,提升了相关人员的业务规范水平,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三是发挥监督警示效能。将差错行为公示在信阳市政府采购网,提升了监督效能,同时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提升业务操作的规范性,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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