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九江鸿兴图书有限公司
投诉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君悦丽湖小区
联系人:梁家英(公司法人)
被投诉人1:信阳市图书馆
被投诉人2: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
投诉项目:信阳市图书馆图书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4-42)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1未在规定时间作出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投诉,本机关对该投诉予以受理。
二、投诉事项
采购人收到投标供应商质疑函之后,未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三、调查情况
经调查,信阳市图书馆7月26日收到投诉人提交的质疑函,7月29日出具质疑答复函,答复函通过顺丰速运邮寄,快件7月30日到达“九江瑞昌店”,并于7月30日和8月2日两次派送,均显示收件人拒收。
四、处理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