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城市规划发生了较大变化,原有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级范围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规模。为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等政策规定,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拟对我市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进行适当调整。
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以在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10月18日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箱反馈:xysgzwcpk@163.com
二、通过电话反馈:0376-6699268
附:
信阳市财政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