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紧扣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以狠抓绩效目标管理为突破口,全力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深度融合,持续为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一、深化流程,夯实工作基础
优化预算与绩效管理流程,持续将绩效理念与方法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结果应用中,畅通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规范流程机制和工作方式,明确主管部门编制和落实绩效主体责任,建立财政、预算部门、项目实施方协同互动机制。将全市预算部门全部纳入绩效管理范畴,“四本预算”支出全额开展绩效目标申报,确保目标管理全覆盖。同时,制定工作指南与实操手册,强化制度体系与工作指南双保障,实现预算与绩效管理融合的标准化、规范化,为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成本管控,深化降本增效
针对部门预算编制存在的“重产出,轻成本”问题,市财政局在预算编制阶段强化成本管控意识,要求预算部门做实做细成本指标,分解细化各项资金用途,合理确定支出成本。新增重大政策或特定目标类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时,运用成本效益分析核算成本构成及项目经济性,同时量化产出效益,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此外,开展成本预算绩效试点评价,探索符合信阳实际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模式。
三、四个同步,强化责任意识
严格遵循“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谁审核预算,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谁申报绩效、谁公开目标”的原则,实现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或下达、同步公开。严格项目和预算准入管理,实现绩效目标与工作计划、预算资金相匹配,清晰反映资金预期产出和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四个同步”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绩效管理责任意识,为实现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四、纳入考核,提升编报质量
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时,将“绩效前置于预算”流程作为预算管理优化资金配置的前提条件,绩效审核不通过的项目不进入预算审核环节,不纳入项目库。自2023年起,市财政局将绩效目标填报质量纳入市级部门预算编制质量考核办法,重点考核部门设置绩效目标及相应绩效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数据完整性、准确性,并按照综合评分结果核定公用经费。根据2024年预算编制质量考核结果,市财政局对考核优秀的市级预算部门按照一类公用经费标准进行了补差。这一举措有效提升部门预算编制质量,充分调动各部门绩效管理的积极性,为推动预算绩效管理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
市财政局将继续以目标管理为重要抓手,创新管理模式和工作方法,持续优化绩效目标管理流程,继续推动预算与绩效管理深度融合,努力构建科学、高效、规范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