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的通知
来源:农业农村一科|发布时间:2022-05-30|浏览次数:
各县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鸡公山管理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有关精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信财农综〔2021〕5号)规定,按照年初预算安排,现下达2022年第二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7000万元(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资金列政府收支分类“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对应的项级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各县区根据具体支出用途列支。
二、资金安排要重点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衔接推进乡村产业振兴,重点用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振兴示范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肉牛奶牛产业发展,可部分用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方面。逐年提高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各级衔接资金投入到产业项目的比例达到60%以上。本次资金安排的项目要纳入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按照信阳市财政局等11部门《支持脱贫县落实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实施细则》(信财农综〔2021〕6号)有关要求,继续做好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
三、按照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和信财农综〔2021〕5号文有关要求,项目主管部门及资金使用单位要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及时组织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保障资金安全,加快工作进度,科学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将按要求开展2022年衔接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调度工作,加强对资金项目的日常管理。
附件: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情况表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