浉河区、平桥区财政局、乡村振兴局:
为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7号)和《信阳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信财农综〔2021〕5号),经研究,现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以下简称衔接资金)956万元,其中浉河区478万元,平桥区478万元(详见附表)。省级资金收入列“1100202均衡性转移支付”科目,支出列“21305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对应的项级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优先支持产业发展增收。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更多依靠发展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要求,衔接资金用于相关任务方向的资金要继续优先支持产业发展。按照《河南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豫财农综〔2021〕37号)要求,稳步提高各级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占比。
二是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请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豫财农综〔2022〕5号)要求,建立健全项目库,务实项目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强化跟踪督促,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三是持续强化项目实施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和前期工作,加快资金拨付,加强项目评审论证,避免前期工作不到位影响资金支出。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履行监督管理责任,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水平。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严格落实各环节绩效管理要求,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确保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2022年起,衔接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请按照《河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豫财预〔2022〕28号)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对于资金来源既包含中央直达资金又包含地方对应资金的项目,在预算指标文件、指标管理系统中按资金明细来源分别列示,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分别登录。
附件:2022年省级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信阳市财政局 信阳市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
2022年省级衔接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区 |
资金名称 |
金额 |
备注 |
浉河区 |
衔接资金 |
478 |
其中:文化振兴示范点董家河镇睡仙桥村建设费用30万元 |
平桥区 |
衔接资金 |
478 |
其中:文化振兴示范点五里店办事处郝堂村建设费用30万元 |
合计 |
95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