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信阳市委党校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一 、市委党校基本情况
(一)党校主要职责
(二)党校机构设置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名词解释
附件:党校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一、党校基本情况
(一)党校主要职责
党校是全供事业、省级文明单位。是培训轮训党政领导干部的主阵地,是党政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
(二)党校机构设置
党校无二级机构。党校内设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纪检室、教务科、群团工作科、老干部科、后勤管理科、财务科、图书馆、安全保卫科、对外培训科、网络信息科、科研科14个行政、教辅科室和马克思主义教研室、党史党建教研室、经济管理教研室、行政管理教研室、法学教研室、统战理论教研室、中华文化教研室7个教研室,共21个科室。编制人数为113人,实有在职人数99人,离休9人,退休61人。我校公车编制数2辆,实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
二、2020年度部门预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党校2020年收入总计1453.2602万元,支出总计1453.260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各减少163.060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人员工资调整。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校收入预算1453.2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3.2602万元(财政拨款1403.2602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收入0 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部门结转资金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我校支出预算1453.2602万元。
1、基本支出1133.2602万元,占总支出78%,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1.71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9%.;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92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1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
2、项目支出320万元,占总支出22%。主要用于校舍维修、设备购置、校园绿化、图书购置、教学科研、电教设备、培训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1453.2602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减少163.0606万元,减少10%。主要原因:压缩一般性支出、人员工资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53.26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91.71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924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2.6181万元;项目支出32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33.26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80.6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遗属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52.61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福利费、会议费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说明
我校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党校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8万元。与2019年一致。
1、2020年我校无因公出国预算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车购置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预算费8万元,与2019年相比无增无减。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年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453.2602万元,包括人员工资发放、单位正常运转,完成预算年度主要工作任务需要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校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3、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党校2020年没有开展项目预算绩效评价。
4、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校共有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保等。
7、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8、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9、“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市委党校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