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半年,信阳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关于教育工作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配合信阳市“1335”工作布局,通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和推进我市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保障我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信阳市财政局以提升教育发展软环境促进营商环境优化硬发展。
一、教育支出总体情况。2024年1-6月,全市教育支出58.25亿元,同比增长-12.1%;市本级教育支出6.55亿元,同比增长2.2%;市直教育支出5.34亿元,同比增长5.1%。市财政局始终坚持优先保障教育支出,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确保教育投入责任落实到位。
二、资金下达及时兼顾效率。(一)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一是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2024年已下达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1430万元;二是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2024年已下达义务教育均衡化发展专项资金24861万元;三是促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2024年已下达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资金946万元;四是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4年已下达高职生均奖补资金3750万元、省级高职双高奖补资金400万元、中职标准化建设奖补资金460万元;五是支持高等学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教育质量不断提升,2024年已下达支持地方高校发展改革资金342万元。(二)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坚持“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项目库入库项目即为分配资金的重要依据,非入库项目不得安排资金。对立项依据不充分、项目实施条件不成熟的项目严禁纳入项目库。
三、兜牢学生资助底线。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项目管理办法》要求,不断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全力实现精准资助和育人资助双重工作目标,切实保证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获得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2024年已下达学生资助资金8360.3万元。
四、保障教师待遇政策落实。一是市直公办学校教师(除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本科学校教师)工资已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畴,与市直事业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工资福利待遇。班主任津贴和教龄津贴纳入2024年本级财政预算。二是全面落实惠及农村教师的生活补助、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津贴和教师教龄津贴制度。2024年已下达义务教育阶段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548万元。
五、贯彻执行生均拨款改革任务。一是坚持贯彻执行高等院校生均拨款每生每年12000元标准,确保高等院校办学条件持续改善,总体办学质量不断提升。二是完善市属职业院校差异化生均拨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建立与培养成本和职业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相匹配的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标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