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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周报第104期|市财政局:加强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建设

来源: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10-18|浏览次数:
        市财政局针对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单一、惩戒力度不大等问题,围绕政府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的关键环节,建立全链条信用监管体系,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失信成本,将信用打造成政府采购领域“硬通货”,供应商守信自觉性得以提升,营造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环境。一是推行四方信用评价,描绘企业信用“立体像”。在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中实行采购人、供应商、评审专家、代理机构四方互评,部分评价结果应用于后续采购活动过程中并进行公开,约束各方诚实守信。二是强化合同履约监管,推进绩效评价“新体系”。以加强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监管为抓手,以项目绩效评价为依托,强化项目全周期跟踪管理,打通优化政府采购诚信“最后一公里”。三是提升信用结果运用,助力企业发展“新引擎”。首推信用承诺制,明确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只需提供书面承诺函,即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税收证明等6方面的证明材料。
        来源|信阳市营商环境服务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周报第104期(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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