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营商环境 > 政策文件 >

信阳市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及市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来源:政府采购科|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次数:
信财购〔2024〕2号
市直各采购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代理机构:
        为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和代理机构监管,根据《信阳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及市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信财购〔2023〕14号),市财政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和代理机构考核评价工作,现将优秀代理机构及政府采购绩效评价优秀项目公布如下:
        一、评价考核代理机构范围、项目范围
        代理机构范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代理信阳市市直政府采购项目的代理机构。
        项目范围: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市直所有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考核范围。
        二、考核评价结果
        财政部门按照考核评价方案,通过系统后台直接提取数据和分析,现将结果予以公布。
采购代理机构评价及市直政府采购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2024年1月15日
主办:信阳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15000025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豫ICP备13001580号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