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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信阳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内控制度编制指引的通知

来源:政府采购科|发布时间:2021-04-27|浏览次数:
信财购〔2021〕5号
市直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信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采购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信财购〔2020〕12号)文件要求,为方便和指导各单位编制本单位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市财政局编制了《信阳市政府采购采购人内控制度编制指引》(附件1),除了第五项“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不得修改外,其他部分各单位可参考编制指引,结合本单位实际,编制本单位内控制度。本单位已经编制了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可对照编制指引,完善内控制度。
        各单位应于2021年6月30日前,按“内控制度上报流程”(附件2),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传内控制度。
相关附件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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