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制定背景及依据
该方案是信阳市财政局为强化资产资源统筹,更好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政办〔2024〕48号)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其主要目标是提升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切实加强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为保障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方案实施原则
方案遵循“全面覆盖、依法合规、鼓励创新”的基本原则,明确了低效国有资产的标准,并将市级行政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及其他国有资产全部纳入工作范围。
三、低效资产的标准
低效国有资产包括:一是闲置超过6个月以上的房屋、土地、车辆、公共基础设施、保障性住房等;二是连续3个月以上未使用或上一年度使用频次低于10次的仪器、设备、软件等资产;三是单位未经批准超过配置标准配置或占有的资产;四是账龄超过3年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五是与主业无关且收益不高的股权投资;六是同部门、同单位建设的功能相似、内容相同的荣誉室、教育室、展览厅、陈列厅等资产;七是财政部门或行政事业单位认定的其他需要清查处理的低效国有资产。
四、盘活处置方式
在处置方式上,方案提出了多渠道处置策略,包括单位处置和集中处置,鼓励在用资产优化处置、共享共用、资产调剂、对外出租等,力求做到物尽其用。同时,创新资产市场化运用模式,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市场化出售。
为确保方案的有效实施,信阳市财政局还成立了工作小组,开展定期会商,各单位因地制宜制定工作方案,并依托河南省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开展清查摸底,明确处置方案。此外,市财政局还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绩效管理,开展抽查和现场核实等监督检查,建立激励约束引导机制,切实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总的来说,这一实施方案为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的盘活处置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政策支持,有助于提升国有资产的利用效率和效益,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
解读单位:信阳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376-6699522
解读方案:
信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低效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