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主页 > 职权运行 > 机构职能

机构职能

        信阳市财政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挂信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牌子。
        一、机关职能
        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理顺市级和县区收入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县财政关系。
        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优化转移支付分类, 规范转移支付项目, 增强县区统筹能力。逐步统一预算分配,全面实施绩效管理, 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管理,完善监督制度。
        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规范举债融资机制,构建“闭环”管理体系,严控法定限额内债务风险,着力防控隐性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充分发挥财政杠杆撬动作用。调动政府和市场两个积极性,规范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深化财政性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健全融资担保体系,统筹发挥政府采购等政策功能,综合运用财政贴息、奖补、风险补偿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更好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以提高国有资本效率、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为中心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职责,明确监管重点,精简监管事项,优化部门职能,改进监管方式,进一步提高监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具体职能如下:
        (一)拟订全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起草全市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三) 负责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 (单位 ) 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市级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依法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负责管理地方政府债务余额限额。统一管理政府外债。
        (七)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属功能类公益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管理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管理。
        (八)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拟订市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负责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全市和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章案,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十)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
        (十一)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 (基金) 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三)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四)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 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五)根据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落实相关专项投入和必要的工作经费, 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绩效管理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科、预算科、政府债务管理科、预算绩效管理科、国库科、行政群团科、政法科、教育事业科、科技文化事业科、经济建设科、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农业农村一科、农业农村二科、社会保障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政策法规科、企业科、服务业科、地方金融科、产权管理与考核评价科、企业改革改组科、会计科、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信息化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一科、财政监督二科、基层财政管理科、 信访工作科。
        下属单位有信阳市财政支付中心、信阳市非税收入事务中心、信阳市财政综合事务中心、信阳市财政局预算评审中心、信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办公信息
        办公地址: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四街路口    
        单位负责人:王家才
        联系方式:0376—6699076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主办:信阳市财政局 网站支持IPV6
网站标识码:4115000025 豫公网安备 41159202000177号 豫ICP备13001580号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七大道12号 邮编:464000 电话:+86.0376-6699522